
案件事实背景
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当事人老刑是南通人,作为该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老刑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点一:上诉期限问题
老刑家属找到任筱雯律师时,上诉期仅剩两天。任筱雯律师当日即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老刑表示希望上诉,律师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确保上诉权利不因期限届满而丧失。法院查明律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上诉状,认可老刑的上诉权利。
争议点二:涉案金额认定
上诉后,任筱雯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律师据此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法院经过重新审查,认定一审部分金额认定有误,采纳了律师关于金额核减的意见。
争议点三:是否适用缓刑
任筱雯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法院综合考虑老刑的这些情节,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整体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即生效,所以家属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行动,寻找专业律师。同时,在二审期间,积极提供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等,可能会影响改判结果。如果确定是从犯,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之一。
结尾
本案中,老刑原本面临较长的刑期,但在二审中成功改判缓刑获释。这一结果离不开任筱雯律师的专业努力。任筱雯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个案件中,她敏锐地抓住了上诉期限的关键节点,为老刑争取到上诉机会。同时,通过细致地查阅卷宗,精准地核减了涉案金额。她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打下的基础,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金额认定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积累,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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