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案发后十分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都不了解。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全权处理刑事辩护工作。
杨子兴律师接手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和认罪态度,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研判。
针对案情,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并在法庭上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他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张某还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时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无异议;而且张某无犯罪前科,此次涉嫌的是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另外,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无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律师积极引导张某退赃退赔,协助他将2万元违法获利退缴至公安机关,还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用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缓刑适用打下基础。
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还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张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案子给普通人提了个醒,做生意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红线。要是不小心涉嫌犯罪,也不要慌乱,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争取从轻处罚。
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杨子兴律师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就拿这个案子来说,他精准定位辩护核心,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让法院认可当事人的诚意;专业把控庭审环节,让辩护意见获得法院全部采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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