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的麻烦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按照法律规定,量刑会比较重。而且犯罪涉及多人,责任认定和量刑标准的确定都很复杂。
郭X的家属委托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为其辩护。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已经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接受委托后,陈晓伟律师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包括郭X所在公司的业务、他在公司的职位、参与的数额、业务宣传方式以及是否承诺返本付息等。通过这些询问,陈律师了解到郭X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整体掌握了案件情况,又和郭X核实了数额问题。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陈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争取在原有三年有期徒刑量刑的基础上再从轻处罚。郭X及其家属听从了建议,在法院审判结算时退赔了15万元。
陈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三点:一是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二是郭X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三是郭X积极退赔。
最终,法院认为,丁XX等8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投资项目并承诺高额收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丁XX系主犯,孟X、王XX等人为从犯,郭X也属于从犯。各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法院综合这些情节,分别对各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涉及经济犯罪时,及时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对于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一定要遵守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一旦涉嫌犯罪,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本案中,陈晓伟律师凭借其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经办了大量同类案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的辩护策略有着深入的研究。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郭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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