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案件核心难点在于,受害人事先已签“一次性了断”的和解协议并领取赔偿款。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简单重新计算赔偿项目,而是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提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判断能力,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其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后续多次住院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在另一起醉驾肇事全责致残的案件中,原告李XX因事故造成十级伤残,住院21天,医疗费高达6万余元,后续仍需康复治疗。肇事司机系醉驾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以此为由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甚至在交强险范围内亦存在拒赔抗辩。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原告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庭审中,田律师重点围绕交强险的公益属性和法律明确规定,有力论证了即使驾驶人醉驾,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人身损害。
还有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公诉机关最初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李XX提起公诉,若该罪名成立,李XX将面临更重的刑罚。田大龙律师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发现,李XX虽通过网络购买配件并进行简单组装,但其行为更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的特征。在庭审中,田律师明确提出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并指出李X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最终,在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案中,法院采纳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原和解协议,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醉驾肇事案中,法院判决被告XX某有限公司河源市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XX198000元,被告邹XX赔偿原告李XX24363.07元。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中,法院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三年。
田大龙律师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理念,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抓住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深入分析案情,准确把握不同法律关系的主次与顺序,充分利用法律依据和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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