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发生于河南省许昌市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某、刘XX等五人作为死者刘X的家属,将马XX、许昌市建安XX某健康养生馆、马某、智XX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18440元。
案件事实显示,20XX年X月X日,刘X到被告二经营的养生馆按摩,被告三安排被告四为刘X提供服务。按摩过程中,刘X出现呼吸异常,店内人员未及时送医,后刘X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心源性猝死。原告主张被告四作为直接服务人员,未能及时抢救,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时,案件陷入对被告四不利的局面,被告四面临着可能承担巨额赔偿的风险。就在这时,来自河南漯河的王世奇律师接手了此案。王世奇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企业破产、刑事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
王世奇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提出了有力的抗辩策略。他指出被告四系接受经营者指示提供按摩服务,属于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他强调被告四作为盲人按摩师,已及时向经营者汇报客户异常情况,并按其指示处理,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王世奇律师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雇员在职务行为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庭审的激烈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显示,刘X自身突发疾病是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二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209220.03元;而被告四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个人赔偿责任,法院驳回了原告对被告四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世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个人赔偿责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的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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