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高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薛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被告人黄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被告人刘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被告人杨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同时对扣押财物及违法所得作出相应处理。
这份文书背后,是董雪娇律师的不懈努力。董雪娇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具备深厚法学素养。接案时,董雪娇律师初步判断,要为被告人薛XX争取合理量刑,关键在于对犯罪数额认定、自首情节等方面进行精准辩护。
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非法采矿涉及的销赃金额、矿产品数量等证据分散且复杂,董雪娇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收集的规定,多次前往相关场所进行调查取证,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犯罪数额认定、自首情节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方面。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应对共同非法采矿的数额承担责任,且均不构成自首,均系主犯。董雪娇律师则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薛X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在认定犯罪数额时,董雪娇律师仔细审查每一项证据,指出部分证据存在的瑕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合理的数额认定提出质疑。
在案件的关键环节,董雪娇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证据支撑,扭转了局面。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量刑的规定,结合薛XX的具体情节,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薛XX依法从轻处罚,体现了董雪娇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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