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事实。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唐某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其未来生活和家庭都受到极大影响。在这关键时刻,山东地区金文律师介入了此案。
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等。她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案件受理阶段,她全面接待了唐某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凭借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她提前预判了涉企刑事案件的合规风险,为唐某家属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缓解了他们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
在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她及时会见唐某,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向他解释法律规定、介绍办案流程以及提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她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唐某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唐某进行证据核实。她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出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之后,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提出唐某到案后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唐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观点。
到了审判阶段,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了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强调唐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建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同时,她注重庭审沟通技巧,兼顾法理与情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终,法院采纳了金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唐某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判决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金文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成功为唐某争取到了缓刑轻判,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唐某的影响,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专业素养。她也因此获得了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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