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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司辩称原告王XX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因果关系较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让王XX陷入了可能无法获得赔偿的不利局面。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上海的徐晓律师手中。徐晓自2006年开始执业,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在上海执业多年的他,在证券信息披露合规及证券欺诈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本案是系列案件中的平行案件,已有示范判决认定被告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徐晓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先梳理原告交易记录,协助法院向中国XX公司调取完整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
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徐晓律师团队在示范判决的框架下,精准定位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他们明确排除了市场风险、个股风险等因素对损失的影响,让原告的赔偿请求有了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采纳了示范判决的认定标准,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王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共计人民币31,124.7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被告公司股票,依法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依法赔偿。在徐晓律师的努力下,王XX成功实现了从可能败诉到全额获赔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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