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的法律界,张烜墚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曾任检察官5年,2015年转岗律师,至今已执业十余年。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他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为他后来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烜墚带领团队办理过10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其中有150余件无罪案例,他首创的“捕前辩护”概念更是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结合自身在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其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
在涉嫌强奸罪的案件中,当事人汤X被批捕,面临实刑的严重后果。张烜墚律师团队在介入后,凭借其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迅速制定了“认罪认罚、争取谅解”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X,全面了解其情况,为后续辩护提供依据。这与他在检察院工作时深入了解案件当事人情况的经验一脉相承。主动与被害人沟通并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刑事谅解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将各种从轻情节系统梳理并与检察院有效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汤X获得缓刑判决。这一结果突破了重罪困境,体现了张烜墚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在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霍X、段X被控犯罪。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分析案件,将罪名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这得益于他多年来对各类刑事案件的研究和实践,能够准确把握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同时,他全面挖掘从轻情节,如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推动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强调初犯偶犯等。针对共同犯罪中二人的不同情况,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二人均获得缓刑。
而在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案中,张烜墚在一审判决后介入。面对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不利局面,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判断案件应为无罪。通过技术性上诉争取程序空间,深度阅卷重构事实,多维度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在二审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二审改判李X无罪。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张烜墚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敢于挑战既定结论的担当精神。
张烜墚不仅在案件办理中表现出色,还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为法律行业培养人才。他的实战派辩护思路、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的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公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表现,无疑是法律界的一颗耀眼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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