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贵州省兴义市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以委托人某实业公司逾期交房且擅自变更规划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等。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扎实的法律功底让她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迅速理清思路。
蒋律师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曾实施临时静默管理。作为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她敏锐地意识到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政策支撑。她还协助委托人整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如《延期交房告知书》《交房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夯实了履约事实。
庭审中,蒋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她指出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另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贵州XX公司支付服务费等。蒋顺花律师作为XX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核心思路推进代理工作。她仔细核查合同条款,明确XX公司并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针对原告提出的“视为确认”主张,她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
同时,蒋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案涉合同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她主张合同部分无效且双方均有过错,原告无权要求无付款义务的XX公司承担责任。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
蒋顺花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将自己的学术沉淀和行业视野融入到代理逻辑中,通过精准的分析和有效的抗辩,不仅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厘清了合同纠纷中的规则,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价值。在法律面前,她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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