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班兆然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深耕实务办案。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329件,涵盖民事、商事等多个领域。每一起案件,她都倾注全部精力,从案件梳理、证据搜集、法律分析到庭审辩护,层层把关、精益求精。在长期的实务历练中,她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积淀,熟悉各类案件的审理流程、裁判思路,能够精准捕捉案件关键节点,灵活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当事人的法律纠纷。
班兆然律师聚焦核心赛道,深耕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三大领域。在这些领域,她凭借专注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已成功办理相关领域案件上百余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行业内的良好口碑。
在一起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为插足其感情。被告为发泄情绪,在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原告隐私信息,持续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辱骂原告,并对原告作品发表恶意评论,引发网络围观与骚扰,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严重受扰,被告同时提起反诉主张原告侵害其名誉权。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南宁班兆然律师首先全面固定被告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其次依据民法典明确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生效为原则,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同时区分私人争执与公开侵权,证明原告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最终围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律师费提出明确诉讼主张并抗辩反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南宁班兆然律师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她深知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展望未来,南宁班兆然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作风和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用法律的力量守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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