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XX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与江甲X的恋爱同居,在生育非婚生子后,会因为家庭矛盾而分开,更没想到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会陷入僵局。独自照顾孩子的她,为了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她找到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
吴丽玉律师,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9年执业经验。她法学专业出身,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卓越的执业能力,成为律所核心力量之一。执业以来,她秉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理念,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比超30%。
在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林XX与江甲X系小学同学,2021年恋爱并同居,2024年生育非婚生子林XX。孩子出生后一直由林XX独自照顾,而江甲X长期在外地工作,对孩子极少过问。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无果后,林XX委托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非婚生子由其抚养,江甲X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并由江甲X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针对本案被告缺席审理、非婚生子抚养核心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首先,她全面收集出生医学证明、林XX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相关佐证等核心证据,明确非婚生子的身份信息、双方同居事实及孩子长期由林XX抚养的现状,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弥补被告缺席质证可能带来的举证风险,为抚养权及抚养费主张提供坚实事实支撑。
在法律适用方面,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重点论证“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以及江甲X作为生父应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确保诉讼主张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同时,吴丽玉律师兼顾子女权益与当事人诉求,结合非婚生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协助林XX主张合理的抚养费数额。考虑到江甲X收入情况无法核实的客观事实,她做好充分预案,确保即便法院酌情调整抚养费,也能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需求。
在应对缺席审理场景时,吴丽玉律师规范整理证据材料,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诉讼请求,配合法院完成庭审程序,确保法院能够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公正判决,避免因被告缺席导致案件审理拖延或当事人权益受损。
最终,法院认定,非婚生子林XX现刚满2周岁,年龄尚小,且长期与林XX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由林XX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故支持林XX关于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因林XX未举证证明江甲X的收入情况,法院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及江甲X的负担能力,酌定江甲X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判决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江甲X负担,驳回林XX的不合理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吴丽玉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准梳理证据,破解缺席审理举证难题;精准适用法律,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权益;高效推进诉讼程序,节省当事人维权成本;全程专业指导,化解当事人维权顾虑,既维护了林XX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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