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X年,东莞市某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与广州XX公司签订《招商外包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然而直至起诉之日,广州XX公司从未完成招商目标,引发了这场服务合同纠纷。在这场复杂的法律纷争中,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
杨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广东东莞。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并且曾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任职4年,这4年里每年经手上百个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宗,在公司法律、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公司治理与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
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中,杨静律师首先对合同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她深入研究《招商外包服务合同》及《招商外包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期限、费用以及解除条件等关键条款,杨静律师依据这些条款为餐饮公司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为了证明广州XX公司的违约行为,杨静律师收集了多方面的证据。她调取了餐饮公司向广州XX公司支付保证金的中国XX银行转账记录电子回单,以及双方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这些证据显示广州XX公司未能履行应负的合同义务,且已没有正常经营,有力地支持了餐饮公司的诉求。
在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上,杨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准确判断案涉服务合同的解除日期。由于餐饮公司未提交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而此时案涉服务合同的期限已届满,所以杨静律师成功为餐饮公司争取到合理的合同解除时间认定。
对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约定的日利率过高,杨静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酌情调整的主张。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以X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违约金,自202X年X月X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此外,杨静律师还关注到广州XX公司系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尚X。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尚X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尚X未提交有关证据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这一主张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杨静律师秉持着深耕东莞本地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以经济法专业为根基,兼顾诉讼与非诉业务。她凭借在法院工作的积淀与实战经验,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强化风险防控,为东莞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高效、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杨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得到了充分体现,成功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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