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池XX与出借人存在多年的民间借贷往来,此次出借人持两张借条起诉,要求池XX偿还借款本金845000元及高额利息,并主张这两张借条为两笔独立债务。若出借人的诉求得到支持,池XX将面临巨额的不当债务,这会严重损害其财产权益。在此困境下,池XX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代理应诉。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初期的证据收集阶段,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河北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仔细梳理了双方多年来的转账记录和相关录音证据。她曾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就展现出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洞察力。在本案中,她通过对转账记录的分析,发现445000元借条与400000元借款之间存在关联,初步判断445000元借条可能是400000元借款本息结算后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这为后续的代理观点奠定了基础。
进入庭审辩论环节,赵瑞宁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观点。她指出两张借条实为同一笔债务,445000元是400000元本金加利息结算汇总形成,并非新发生的借款。同时,她强调原告将新旧借条一并主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重复索要债务。赵瑞宁律师在过往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辩论经验,能够精准地运用法律条文和证据进行有力抗辩。在本案中,她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原告的诉求进行了有力驳斥。
在核算借款本息阶段,赵瑞宁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对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应按法律规定重新核算合法本金与利息。并且,对于委托人已偿还的5000元,应按法律规定抵扣利息。她曾处理过多起涉及利息核算的案件,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认定445000元借条系400000元借款本息结算而来,并非两笔独立债务,驳回了原告的高额重复诉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440680元及合法利息(已付5000元利息予以扣除),驳回原告要求偿还8450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10286元,委托人仅承担5672元。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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