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在云南昭通当地法院拉开帷幕。一审中,虽原告能证明案涉项目按约定完成,但因无法提供在被告应支付款项时间内主张款项的证据,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一审判决原告败诉。此时,原告将希望寄托在了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的李朝永律师身上。
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余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专精,先后办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类纠纷案406余件。作为昭通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民商综合法律事务部主任,他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决心为原告在二审中扭转局面。
二审中,李朝永律师运用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技术动作。他首先查询被告公司工商内档,成功确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这一动作体现了他在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时对细节的把控能力,工商内档往往隐藏着重要信息,而李朝永律师善于挖掘这些“沉睡的金矿”。接着,他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确定了联系人身份对应。随后,李朝永律师与相关联系人进行通话并录音,重新固定了诉讼时效。
在云南昭通的司法环境下,李朝永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对庭审节奏的掌控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最终,二审直接改判被告应偿还原告全部合同尾款。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二审证据证明本案有新的事实及理由,其上诉请求成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李朝永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他在面对诉讼时效这一“致命伤”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精细化的事实挖掘和证据补强,在二审阶段实现了“绝地反击”,为当事人全力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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