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晓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备律师执业证及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专业资质,还兼具法院多年审判、企业专职法务双重履历,曾是新中国首批行政法官。这样的复合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审视问题,为当事人制定出更为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擅长办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案件,在这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
在招摇撞骗罪缓刑辩护案中,被告人程X伙同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景区免费接待,涉案金额近万元,且同案其他被告人存在前科、累犯情节,量刑压力较大。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精准识别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辩护意见,程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成功避免了实刑羁押。
而在诈骗罪存疑不起诉案中,被不起诉人甘X涉嫌参与虚假贷款APP诈骗犯罪,公安机关指控其明知APP为虚假贷款软件,仍参与招募、管理客服人员并接受被害人投诉,涉案获利13万余元。裴晓君律师围绕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重点攻坚“主观明知”及“参与程度”等关键争议点,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观明知及参与犯罪的事实,为当事人构建无罪辩护逻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决定对甘X不起诉,彻底消除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在土地返还原物纠纷抗诉再审案中,被申诉人刘XX与徐XX因农村土地返还原物纠纷,历经一审、二审败诉。裴晓君律师接受刘XX委托后,全面梳理原审裁判逻辑、证据链条及事实认定瑕疵,发现原审判决据以认定“双方存在土地互换耕种事实”的核心依据已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既判力丧失;同时徐XX主张其对案涉土地享有使用权的证据存在真实性、关联性缺陷,无法证明其权属,而案涉土地实际由刘XX家庭合法取得并长期耕种,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法律适用错误等关键问题。律师据此协助当事人提交监督申请,制定抗诉策略。最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为当事人纠正错判、维护土地权益争取到关键机会。
裴晓君律师始终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素养投入到每一个案件中。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维权,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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