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上,一份《欠条》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线索。这张欠条记录着被告拖欠原告台班费的事实,却因长达10多年的时间跨度,让诉讼时效成为了横亘在维权之路上的难题。在当下商业活动中,债权债务纠纷频发,如何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法律实务中的重要课题。何小艳律师,这位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有着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的专业人士,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拖欠租赁台班费长达10多年。何小艳律师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早年在甘肃政法大学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熟悉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法律知识,所以引导当事人要求对方还款,成功中断了诉讼时效。同时,凭借多年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积累的经验,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最终,因诉讼策略得当,法院判决后对方即支付了全部租赁台班费及逾期利息。
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被告辩称原告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何小艳律师凭借在民事民商领域多年的实践经验,熟知证据规则。对于被告提供的某村村委会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指出村委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被告提供的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其为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且二原告无领取钱款的事实,不予采信。并且,何小艳律师抓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的生效判决,该判决已对二原告的村民资格做出了认定,而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这一法律事实,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主张,为原告争取到了土地征收补偿款及逾期利息。
何小艳律师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展现出的精准研判、高效处置的专业特质,为处理同类债权债务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参考标尺。无论是在复杂的债权清收,还是在涉及集体权益的纠纷中,她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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