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水市,上诉人武XX、张XX因与被上诉人张XX、罗XX、原审被告安XX共有物分割纠纷,陷入了一场关于死亡赔偿金归属及分割的争议。受害人张XX因交通事故死亡后,360000元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成了矛盾焦点。原审判决的结果让上诉人认为认定事实不清、判处不当,这不仅可能使他们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损,还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张XX的未来生活保障。在这样的困境下,上诉人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
梁小龙律师在2000年9月参加工作后,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接手此案后,他迅速运用这些基层工作所培养出的对复杂事务的洞察力,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他精准地指出原审判决存在的两大核心问题:一是未查清被上诉人子女情况,遗漏其另有一女的事实;二是错误将双方已约定归张XX所有的赔偿款认定为共有财产,并错误适用法律进行分割。凭借着在行政执法等领域积累的严谨态度,梁律师为制定上诉策略做好了充分准备。
进入上诉阶段,梁小龙律师于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所积累的办案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结合案件证据,重点围绕“双方已在村委会主持下约定赔偿款归张XX所有”“死亡赔偿金非遗产,不应按继承规定分割”“被上诉人未满50周岁、有生活来源,不符合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定条件”三大要点,制定了针对性的上诉策略。在庭审中,即便被上诉人未到庭应诉,梁律师仍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全面、有力地向法院提交代理意见及证据,清晰阐述上诉理由,助力二审法院查明案件关键事实。
2022年6月,梁小龙律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这进一步提升了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将企业合规的思维融入其中,更加严谨地审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全程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解答法律疑问,缓解当事人因家庭纠纷和诉讼产生的焦虑情绪。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部分上诉意见,认定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判处不当,依法予以改判。明确360000元死亡赔偿金分配方案:张XX分得180000元(由其法定监护人武XX代为保管)、武XX分得60000元、二被上诉人各分得60000元,为二上诉人争取到共计240000元的死亡赔偿金合理份额。梁小龙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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