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在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XXXX年X月、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工资、差旅费等报销款、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停工期间生活费、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争议焦点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律师郑捷峰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财务向员工转账的记录,查看费用标注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郑捷峰律师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处理此案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长期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注重案件事实梳理和证据体系构建。在本案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员工的工作打卡情况、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详细调查,以判断员工与公司是否存在工作隶属关系。同时,他还积极收集与劳动关系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员工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全部仲裁请求。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郑捷峰律师还针对员工提交的证人证言进行了深入分析。他发现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询,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证人的身份,参照相关规定,该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根据,于是在开庭时提出了有效的质证意见。
郑捷峰律师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案件时,通常先固定与案件相关的核心书证,如转账记录、打卡记录等,再仔细梳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会对各项证据进行逐一比对和分析,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在执业过程中,郑捷峰律师的业务领域集中于民商事纠纷、劳动人事等领域,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各类企业。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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