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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常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原告某环保科技公司与被告某投资公司就股权变更登记产生纠纷。原告主张已付清全部转让款,案涉目标公司20%股权为被告代持,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被告则以股权变更条件未成就为由拒绝配合。
接手本案的,是2016年开始执业的尹涛律师。该律师首先逐页翻阅《合作意向书》《股权转让协议》等关键证据材料,用荧光笔标记出与股权代持、出资情况相关的条款。随后,律师制作了《出资情况对比表》,将原告的付款记录与协议中的金额进行一一比对,发现原告已按照协议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
庭审中,双方证据形成正面交锋。被告提出股权变更条件未成就的抗辩,但律师围绕代持效力、显名条件、合同义务履行等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被告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
长期处理此类案件,尹涛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认为,在股权代持纠纷中,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和全面夯实证据链条至关重要。他计划构建一套股权代持纠纷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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