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也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刑事辩护领域,高永帅律师战绩斐然。在侦查阶段,他能迅速突破。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就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他能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他还能实现案件根本性逆转,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此外,他在刑事控告领域也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下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更深入地了解高永帅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数罪并罚案件,高永帅律师担任被告人王XX的辩护人。
案件中,被告人王XX,男,1993年6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曾因犯抢夺罪于2018年被判处拘役4个月。2025年,他因涉嫌两起不同犯罪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贩卖毒品罪方面,第一次毒品交易中,购毒人员陈X、余X联系王XX欲购买毒品麻果,王XX联系上家陶X,陶X报价600元一条(一颗麻果带少许冰毒),陈X转账700元给王XX,王XX将600元转给陶X,剩余100元作为车费,后陈X、余X按指示取到2颗麻果,认为数量不足,陶X退还300元,实际收取300元。第二次毒品交易,陈X再次联系王XX购买7条毒品,陶X报价300元/条,加100元车费,共计2200元,余X通过陶X微信收款码付款后,按王XX转发的藏匿地点取到毒品,发现仅有2颗麻果,经王XX协调,陶X与余X直接联系,最终陶X退还1500元。公诉机关认为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2025年8月29日,同案人唐X(另案处理)在“纸”APP上接到“跑分”取现任务,伙同王XX驾车前往大连市,王XX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按照指示从被害人黄某处取走25万元现金,并在约定地点将赃款转移给唐X,唐X随后将24万元上交上家,剩余1万元作为报酬,公诉机关认为王XX转移诈骗资金25万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王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够从轻、减轻处罚。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难点。其一,王XX参与了两起不同类型的犯罪,数罪并罚的情况下量刑通常会较重。其二,王XX有抢夺罪的前科,这可能会对此次量刑产生不利影响。其三,毒品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司法实践中都较为敏感,证据链相对清晰,辩护空间有限。
针对这些难点,高永帅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从法律依据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从犯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辩护技巧上,他精准识别王XX的量刑情节,强调王XX主动到大连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王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并且积极引导王XX自愿认罪认罚。在与公诉机关沟通时,他充分阐述这些情节,为量刑协商奠定基础。
在本案中,高永帅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精准识别量刑情节,及时固定并强调“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三大从宽要素,为量刑协商提供了有力依据。通过有效沟通,引导王XX理性面对指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到了程序从宽。在数罪并罚的复杂情况下,他清晰地运用策略,协助法院合理确定执行刑期,避免重复评价。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与当事人预期及案件情节相匹配。
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价值。它体现了刑罚个别化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其具有法定的从宽情节,法院依然会充分考量。这启示同行在辩护工作中要善于挖掘案件中的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对于当事人来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有效途径。
高永帅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构建坚实的法律防线,切实捍卫当事人的权利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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