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宁波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X犯贩卖毒品罪。20XX年X月至X月,黄X通过电话联络,以每个约1克350元的价格,向购毒人员葛X先后三次共贩卖甲基苯丙胺约56克。黄X有多次吸毒被行政拘留及犯罪前科,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当事人黄X及其辩护人对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辩护人希望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律师王莉萍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卷宗,包括被告人黄X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技侦资料等。
王莉萍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相关案件就达300余件,同时在婚姻继承、刑事诉讼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她还是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盟认证讲师,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丰富的履历和专业背景,使她在审查此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本案中,她凭借多年积累的刑事诉讼经验,对证人证言进行了细致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量刑的细节。同时,她结合自己在其他领域的办案经验,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黄X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黄X曾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属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被告人黄X能当庭自愿认罪,承认指控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黄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在开庭前,王莉萍律师再次对证据进行梳理,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黄X认罪态度良好的说明材料。
王莉萍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细致地查阅卷宗,固定关键证据。然后对证人证言进行逐句分析比对,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点或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同时,注重收集当事人认罪态度等方面的证据,为争取从轻处罚提供依据。她的执业领域集中在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诉讼、婚姻继承等方面,典型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处理案件时,她始终秉持“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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