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与被告B、C是兄弟姐妹,父母D、E于2018年9月29日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被告B为监护人。父亲D于2019年8月5日去世,母亲E于2021年12月6日去世。原告认为被告B作为监护人,掌控父母全部财产却未向其他继承人公开,在父母去世后还侵占遗产。原告曾就部分遗产提起另案诉讼并获调解,但尚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未分割遗产66万余元。很多普通人在遇到这类继承问题时,往往习惯口头约定或者没有及时固定证据,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南京的徐正杨律师介入后,立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逐笔核对2018年9月至2023年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成功计算出被告实际取款总额1,405,426.83元。同时,他还仔细逐项核查被告主张的129万余元支出,包括医疗费、护工费、丧葬费、原告回宁费用等。在核查过程中,徐正杨律师对合理部分予以认可,如医疗费、护工费;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像丧葬费虚张666,593元提出异议。
徐正杨律师准确区分了被继承人生前银行存款(属遗产)与丧葬费、抚恤金(属死后待遇,但已混同计算账户)的性质,推动法院将账户余额整体作为遗产处理。在被告长期控制财产、原告身处外地的情况下,徐正杨律师通过诉讼程序强制调取银行流水,打破了信息不对称局面。之后,徐正杨律师申请法院进行证据补强,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B实际取款1,405,426.83元,扣除其为两被继承人实际支付的各项合理支出1,293,216.83元后,余额112,210元为两被继承人遗产,应由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37,403元,支付被告C37,403元。在这个案子中,徐正杨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帮助原告查明资金去向,准确界定遗产范围,克服取证困难,让原告成功追回了被侵占的遗产。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继承纠纷,首先应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如银行流水、遗嘱等;不要轻易相信口头约定,重要事项最好形成书面文件;如果遇到取证困难的情况,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收尾
在继承纠纷中,及时固定证据、准确界定遗产范围至关重要,遇到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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