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捕捞案:缓刑背后的法律智慧
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驾驶无证皮筏船,用“地笼”在胶州XX海域非法捕捞,收网返岸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或承担费用。
徐靖松律师接手后,精准把握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他积极与法院沟通,详细阐述这些情节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成功说服法院对殷XX适用缓刑,避免了其被收监执行。同时,徐律师协助殷XX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了良好的认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他还帮助殷XX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效率,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最终,法院认定殷XX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其坦白、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依法从宽处理。
买卖合同案:违约认定的关键博弈
原告某物产公司与被告某橡胶公司签订销售订购合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双方签订货物延期协议。延长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原告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支付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被告辩称原告未履行先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徐靖松律师提出核心主张,指出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原告不构成违约,因为合同约定“先款后货”的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此外,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采购货物,产生的差价损失被告应予赔偿。法院最终支持了徐律师的主张,认定被告违约,原告不违约,被告需赔偿原告差价损失。
通用实操建议
1.及时咨询律师:遇到纠纷别慌张,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保留证据:像合同、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等,都是重要的证据,一定要妥善保存。
3.积极配合律师: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情况,按照律师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了解法律程序:对整个诉讼程序有个基本的了解,心里有底,也能更好地配合律师。
5.保持冷静: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理性解决问题。
在这两起案件中,徐靖松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所在的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02202010267111),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徐靖松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和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纠纷,不妨联系徐靖松律师,他会为你提供免费的案情分析,帮你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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