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程劳务领域,欠款纠纷时常发生,这不仅让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还可能导致他们陷入经济困境。X某、H某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他们承接了相关工程的劳务工作,但被告株洲市XX公司以款项已结清、基础搬运费虚假、超诉讼时效等为由拒付,TX则主张挂靠XX公司,债务应由公司承担,双方争议激烈,X某、H某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此时,他们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深耕建设工程与劳务纠纷领域积累的实务经验,迅速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精准锁定了诉讼时效、欠款事实与金额、责任主体等三大争议焦点。针对XX公司“超时效”的主张,张双意律师调取了20XX年X月X日付款凭证,结合同日XX公司向他人付款备注同类字样的事实,进行严谨论证。这种基于对行业交易惯例和裁判规则熟悉的行为,有力地证明了该付款系案涉多项工程劳务费支付,产生时效中断效力,使得原告20XX年X月X日立案未超三年时效,法院完全采纳了这一观点。
在欠款事实与金额固定方面,张双意律师逐一核对劳务合同、结算单、工程量计算表、TX签字确认单据等证据。凭借其擅长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的能力,厘清了XXX3号栋、地下停车场、亮化工程三项结算的真实性。对于XX万元搬运费,张双意律师详细说明因无塔吊需人工搬运、额外搭设架子产生,属真实劳务支出,成功驳斥了“虚假费用”抗辩,法院认定欠款总额XXX元成立。
针对“挂靠vs代理”的争议,张双意律师结合合同中XX公司盖章、TX代表公司签字、项目部由XX公司组建、公司直接付款等关键事实,主张TX系项目负责人,行为属职务代理,法律责任由XX公司承担。这种精准的判断和论证,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对法律关系的深入理解和把握。最终,法院否定了挂靠关系,认定TX为代理行为,无需担责,由XX公司独立清偿债务。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严谨举证、规范质证,清晰还原事实与法律逻辑,两次庭审均稳定发挥,有效驳斥了被告全部抗辩理由。同时,以20XX年X月XX日最终结算日为起算点,按年利率3.65%主张逾期付款损失,并提交详细计算依据,法院支持暂计至20XX年X月X日的损失XXX元,后续损失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株洲市XX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X某、H某劳务费XXX元及逾期付款损失XXX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比例分担。本案胜诉实现了确认欠款金额、支持逾期损失、明确责任主体等核心诉求,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张双意律师作为株洲地区专业扎实、务实靠谱的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专家,多年来凭借稳定可靠的办案效果、高度负责的执业操守,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她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各类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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