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22年,原告程X与被告兰X因车辆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案涉车辆登记在程X名下,程X前夫陈X曾向兰X借款,并将车辆质押。2021年4月,程X替前夫还款,兰X归还车辆。但2022年,兰X又开走车辆,程X以车辆所有权被侵害为由诉至法院,兰X则以部分款项未还清、车辆应继续抵押为由抗辩。
戴芬芳律师接手本案时,对兰X主张的质权存在产生怀疑。为查证这一问题,律师逐页翻阅了借条、《汽车购买合同》、转账凭证等材料,制作了《车辆质押及还款时间轴对比表》。通过详细对比发现,虽然借条中写的是“抵押”,但从借款过程及合同内容来看,实际为质押。且2021年4月兰X归还车辆,根据法律规定,动产质权以质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返还质押财产的,质权消灭。
接手本案的,是2013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戴芬芳。该律师凭借细致的证据审查,成功论证了兰X的质权已消灭。
最终,法院认定兰X无权继续占有案涉车辆,判决其返还车辆,但驳回了程X的损失赔偿请求。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