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予原告甲X与被告乙某离婚;婚生女丙某由被告乙某抚养,原告甲X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这份判决书清晰地呈现了一场离婚纠纷的最终结果。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杨子圆律师一场精心策划的法律攻防战。自2019年执业以来,杨子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婚姻家庭和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此次接手被告乙某的离婚委托后,她迅速投入工作。
接案之初,杨子圆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核实细节。针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逐一制定抗辩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她明确了自己的辩护方向。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重重。为了证明被告并非无业且有经济支持投入家庭生活,杨子圆律师收集了被告父母向被告转账用于家庭及子女生活的凭证、被告临时务工的相关证明。对于原告所述“被告存在婚内不正当关系”,她对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指出该证据来源合法性存疑、内容不完整,无法证明原告主张。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后续的庭审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抚养权归属、财产债务分割等问题上。杨子圆律师结合婚生女丙某未满八周岁、自出生后长期由被告照料陪伴、在被告父母居住地就读幼儿园的事实,依据法律中“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主张应由被告直接抚养,并提交子女生活照、就医记录、就读证明等证据佐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她明确案涉自建房非原被告共同建设,不应分割;案涉车辆为共同财产,被告曾出资20000元,且车辆贷款及银行200000元贷款实际由原告支配使用,原告出借给案外人的117000元为夫妻共同债权,应依法平均分割,同时对原告可能存在的高利转贷行为向法庭提出核实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杨子圆律师扭转局面的关键在于对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她在庭审中就双方证据进行充分质证,针对核心争议点,结合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强调抚养权分割应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应根据实际出资、使用情况公平分割。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部分核心代理意见,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让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得到了公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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