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疑罪从无”原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把握这一原则,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是法律从业者面临的重要挑战。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凭借三十余年的刑事实务经验,在处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为我们展现了“疑罪从无”原则的生动实践。
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在诈骗、毒品、赌博等高发罪名的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秉持“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以妥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为例,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妥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李学清律师作为委托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并提交法律意见。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
在这个案件中,李学清律师紧扣“证据不足”这一核心。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但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这体现了他作为一名资深刑辩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对证据规则的深刻理解。正如他在长期的刑事实务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以实战沉淀的博弈智慧,优化策略,直指目标。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学清律师善用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还启示我们要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同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人权,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李学清律师构建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层次分明、协同高效,为案件的成功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资深律师主导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负责策略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是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李学清律师在妥某案中的成功辩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秀的范例,也提醒法律从业者在司法实践中要始终坚守证据规则,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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