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张XX在某海洋牧业上市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后遭受投资损失。该公司在2016-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信息,张X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买入股票,因股价下跌受损,遂委托律师维权。
为何专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
执业多年的徐晓律师,见证了资本市场的复杂多变。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依赖商业、金融与法律的专业判断。在徐晓看来,这样复杂的领域正需要专业深耕,他摒弃“广而不精”的发展模式,将精力聚焦于此,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根基和多年实践,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专业积累助力案件破局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与团队胡律师共同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徐晓在承办数千件各类民商事案件的经验告诉他,核实交易记录是关键。他们调取并核验张XX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全部股票交易流水,确认其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数量、价格及金额。依据已生效的平行案件判决,确定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出张XX的投资差额损失等。针对被告提出的“系统风险”及“外部因素”等免责事由,徐晓律师援引平行案生效判决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论证虚假陈述是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主要原因。
案件胜诉与持续积累
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原告张X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61,043.7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此案后,徐晓律师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办案经验进一步总结完善,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更精准的解决方案。他的专业实践为同行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处理上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也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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