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李X与被告吴X本是同学关系,李X在吴X的邀请下,先后两次共投资45万元参与项目。然而自2022年8月起,李X要求吴X提供项目协议并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却遭各种理由推脱,且吴X拒绝返还投资本金。李X陷入了投资款可能打水漂的困境,无奈之下,他委托了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冯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口碑。
面对这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冯从福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重点梳理了银行转账凭证和微信聊天记录,从稀疏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提炼出对原告有利的关键语句,如“有回款第一时间给你”“项目合作没有回款我也没办法”“我比你垫更多”等,这些语句证明了被告认可款项性质为投资、且认可项目存在但未回款的事实,从而形成了闭合证据链,使法院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合伙合意。冯律师凭借着厦门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功底,在证据组织与运用方面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性。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考虑到原告未参与经营、无法掌握项目资料的客观困难,冯律师主张应由实际控制项目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款项用途、项目亏损等情况。这种策略充分体现了他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案件走向的精准预判。最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采纳了冯律师的主张,让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在诉讼请求设计上,冯律师也十分务实。本金450000元清晰明确,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避免了因主张过高利息而被质疑为借贷或无效约定,提高了诉求的稳妥性。这一设计展现了他严谨细致的执业风格。
被告下落不明,给案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冯律师积极协助法院进行公告送达,确保程序合法,最终获得缺席判决,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在被告不露面、不答辩的情况下,冯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提交和清晰的法律论证,使法院在被告缺席时仍能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案件判决后,冯律师还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申请执行期限及被告财产线索排查建议,为下一步执行回款做好准备。他不仅关注案件的胜诉,还为当事人的后续权益保障考虑周全,真正做到了以客户为本。
冯从福律师作为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还多次参与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栏目,有着良好的媒体形象和行业影响力。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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