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遭遇纠纷,许多当事人往往不知从何入手,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繁多的证据材料,常常感到迷茫无助。周杨辉律师则有着一套独特的处理方式。
以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为例,2015年,原告徐X投保了重疾险和医疗险,2021年患病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主动脉窦动脉瘤”属“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拒赔。徐X委托周杨辉律师提起诉讼。周杨辉律师接案后,仔细梳理证据。他发现保险合同虽对免责条款有加粗提示,但对“先天性畸形”的具体定义、认定标准仅以普通字体放在“释义”部分,未作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更未向投保人交付ICD10文本或逐项说明。同时,他指导客户联系主治医生获取《病情证明》,并用2017年正常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证明疾病系后天形成。诉讼中,保险公司申请司法鉴定,但鉴定中心以“情况复杂,超出鉴定能力”为由不予受理,周杨辉律师主张保险公司未能完成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释义”部分对原告不产生效力,原告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9万元。
周杨辉律师能如此出色地办案,与他的复合背景和执业习惯密切相关。他毕业于武汉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18年的执业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熟悉本地司法裁判规则。在面对案件时,他总是能保持冷静,精准分析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同时,他还担任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社会职务,这使他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周杨辉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仿佛一位沉稳的舵手,在法律的海洋中为当事人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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