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工作的日常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当面对复杂的法律文件时,有的人可能只是匆匆浏览,而有一个人却会逐字逐句地研读,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条款。这个人就是张居宽,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
张居宽的法律之路并非一蹴而就。2004年,他开启了企业法务的职业生涯。在企业法务的岗位上,他深入了解企业的日常运营,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不断积累知识。这段经历让他明白,企业的运营与法律息息相关,每一个决策都可能涉及法律风险。2008年,他毅然转入律师行业,开始独立面对各种法律案件。从企业法务到律师的转型,并非简单的身份转变,而是一次对法律理解的深化和拓展。企业法务的经历让他对企业的需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为他在律师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扎实的专业知识加上多年的实践经验,使他在法律领域迅速崭露头角。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这些头衔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资源。
在他执业的十余年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这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张居宽律师的专业价值。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事发道路管理者是谁,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如何承担。难点在于确定道路的管理主体以及证明管理者存在过错。张居宽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包括道路的建设、维护记录等,结合现场勘验结果,在法庭上有力地阐述了被告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无效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案件的难点在于判断《服务协议》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了服务义务。张居宽律师在庭审中,通过对《服务协议》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的分析和质证,协助法院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难点在于理清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围绕核心法律问题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凭借其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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