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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金华婺城区,一名未成年女性(案发时未满18周岁),此前曾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此次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家属委托律师,希望能最大限度维护该未成年女性的合法权益。
张飞勇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2022年开始执业,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他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在辩护策略、证据审查、程序把控上经验成熟。在本案中,他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敏感度,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张飞勇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阅卷与分析。他深入研究案件证据材料,梳理当事人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在这个过程中,凭借他年均承办上百件案件积累的经验,迅速发现当事人作为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等情况。随后,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强调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同时,他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进行沟通,争取从宽处理机会。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他指导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定期汇报思想动态,确保其顺利通过考察。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考验期。考验期内当事人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行为。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文书编号:
婺检未刑不诉〔XXXX〕XX号),彻底终结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在结案前,张飞勇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整个案件的辩护要点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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