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豪律师自2014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他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如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800余万元经济损失,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等,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程豪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广泛,在多个方面展现出卓越的专业优势。在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领域,他长期专注于此,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虽然未提及具体成果,但他凭借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也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案件类型: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当事人角色: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
案情简介: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被告人戴XX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防伪标签及部分记账、发货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的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品牌管材金额巨大。
核心诉求:为被告人黄XX争取从轻处罚,获得缓刑。
案件难点:
1.涉案金额巨大,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销售仿冒品牌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这在量刑上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
2.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的管材、配件,证据确凿,给辩护增加了难度。
3.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法律上有明确的量刑标准,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是一个挑战。
律师策略:
程豪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仔细审查了所有的证据材料。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程豪律师强调被告人黄XX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指出其并非直接实施生产假冒商标行为的主要人员,而是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疏忽和过错。同时,他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被告人黄XX具有坦白情节,主动配合调查,并且愿意积极退赃,以争取从轻处罚。此外,程豪律师还提出被告人黄XX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低。
案件结果:最终,在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下,被告人黄XX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被告人黄XX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典型意义:
1.对于同类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本案为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即可以从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坦白情节、退赃表现等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2.强调了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的重要性,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更好地表达当事人的情况和诉求,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3.提醒企业经营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避免因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4.对于初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教育功能。
程豪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凭借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在各类案件中的成功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公正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程豪律师将继续秉持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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