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8月起,杨某某学会操作“手机口”并联系诈骗上家,随后邀约马XX参与。2023年某一天下午,马XX在租住屋使用本人手机号帮上家拨打诈骗电话二十余分钟,虽未获利却导致被害人黄XX被骗228082元。马XX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被昭通市公安局XX分局取保候审。2024年,案件移送云南省昭通市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起案件中,马XX的命运悬而未决,而李朝永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李朝永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云南昭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作为昭通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李朝永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最初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节把控,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李朝永律师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案件,建议将罪名变更为帮信罪,成功将重罪变更为轻罪,法定刑降为三年以下。之后,他又主动在证据中寻找突破点,积极与远在湖北的受害人进行联系,并让马XX主动赔偿受害人部分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和解。同时,他充分结合马XX在校学生的身份,精准提交辩护意见。
在李朝永律师的努力下,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听取了他的意见,核查全案量刑情节。最终,云南省昭通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XX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具有自首、一般立功,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系在校在读学生、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决定对马XX不起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李朝永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他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与公诉机关的有效沟通、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从宽情节等技术动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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