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原告XX与被告XX、被告C陷入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由广西某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XX委托吴震律师代理诉讼,请求被告XX偿还二十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被告C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被告XX抗辩二十万元是土地置换项目押金,因原告持有押金条未交付,无法向村民退款,所以无法偿还原告款项,被告C则未到庭答辩。
吴震律师2018年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民间借贷等案件实践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他开启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他逐页比对《借条》与银行转账记录的时间、金额,发现两者在关键信息上高度吻合,进一步验证了借贷事实的存在,这一发现坚定了他以借贷关系来主张权利的策略。他还深入调查原告与被告XX之间的资金往来习惯,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双方日常并无除该借款之外的大额非常规资金流转,这从侧面印证了借条的真实性。此外,他查阅了原告与被告XX过往的聊天记录,从中寻找关于该笔款项性质的蛛丝马迹,未发现涉及项目押金的内容。
在面对被告XX的抗辩时,吴震律师凭借审核过上千份借条的经验,指出被告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推翻《借条》所确认的借贷事实。同时,吴震律师担任过律协相关专业委员,熟悉民间借贷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清晰阐述借贷关系效力、本金认定、逾期利息计算等问题。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吴震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与被告XX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被告XX应偿还本金二十万元及逾期利息。关于保证责任,因原告起诉时已超法定保证期间,且无证据证实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被告C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XX偿还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驳回对被告C的诉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XX承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