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某某和高某某依托相关公司,搭建“xx天下xx”网络平台,以充值返利、发展下线层级计酬的模式大肆开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发展人员达四十多万余人,层级多达49层,吸收资金1.08亿余元,情节十分严重。2018年2月,李某某等9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随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此困境下,济南王之虎律师介入此案,为被告人李某某提供辩护。
济南王之虎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研究生学历,同时具备山东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自2015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执业理念为“攻刑以专相靖予霖”,在行业内担任众多重要职务,如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等。
在一审程序中,某某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李某某等人提起公诉。2018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提出抗诉。随后,某某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被告人均当庭认罪。王之虎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他凭借自己丰富的侦查实务视角与专业刑辩思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在证据认定方面,王之虎律师结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电子勘验、扣押清单等证据,仔细确认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他在辩护过程中,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以精细化辩护挖掘案件核心争议点。针对李某某的情况,他积极向法院提出李某某坦白、认罪、积极配合追赃等从宽意见。
王之虎律师在学术方面也颇有建树,他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执行主编《检察视角下的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参与编著山东省律协专项操作指南;撰写多篇论文获山东省法学会、律师协会及华东律师论坛奖项,多篇刊发专业期刊。这些学术成果为他的辩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之虎律师提出的从宽意见,在主犯中对李某某量刑予以从轻考量。同时,在他的推动下,法院在数额认定、作用区分、赃款追缴等方面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实现了重罪案件中最大限度从轻的辩护目标。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50万元,相较于类似案件,这一判决结果无疑是较为理想的。
济南王之虎律师在此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中,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学术功底以及专业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李某某争取到了从轻量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形象也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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