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应该按照合同还款。被告未出庭答辩。法院经审理认定,虽然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
焦点二:欠款金额的确定
原告主张,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被告应归还该笔本息。法院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认可了原告主张的549000元欠款金额。
焦点三:被告缺席审判的处理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原告的代理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进行了审理和判决。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借贷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资金的来源和合法性。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套贷转借他人,否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同时,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保留好相关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风采
在这起套贷出借合同纠纷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帮助原告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已经处理了300余起案件。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专业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使他能从复杂的案件细节中梳理出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又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等方式,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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