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雷击。他酒后在市中心繁华路段驾车,与路边护栏剐蹭,被交警当场查获,呼气和血检酒精含量都远超醉驾标准,且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实刑,他深知自己面临着留案底、丢工作的巨大风险。焦急之下,他委托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为自己辩护。
丁子宸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同时在危险驾驶罪等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此前他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涉及证据程序问题的案件。
在办理张某的案件时,丁子宸律师首先进行证据攻坚。他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相关规范。在庭审中,他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
接着,丁子宸律师开展精细化辩护。他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同时,他还提交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
最后,丁子宸律师将政策与类案结合。他检索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成功保住了工作,避免了犯罪记录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这个案件中,丁子宸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实现了微罪出罪,打破了同类案件实刑的惯例。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也因此获得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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