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的王X,未曾想到自己之前收购、出售豹皮的行为,会让他再次站在法庭之上。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不仅关乎王X的命运,也成为了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王瑞芬律师展现专业能力的舞台。
王瑞芬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作为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所青年律师培训中心主任,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许昌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并且先后获得“许昌市2015-2019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许昌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度许昌市律协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等荣誉。
王X在年年初左右,从马X处购买豹皮一张,后转卖给陈X,经层层转卖最终在吕氏山庄被查获。王X自认获利人民币数万元。经鉴定,涉案豹皮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的皮。王X曾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此次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解回受审。
在法庭上,王瑞芬律师和另一位辩护人积极为被告人王X进行辩护。他们提出不能认定涉案豹皮系野生豹皮,不能证明查获的号豹皮系案涉豹皮等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涉案动物制品系野生或人工繁育动物制品种类,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涉案豹皮价值按照人工繁育价值标准认定。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号豹皮非涉案豹皮的意见,因未提交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纳。
王瑞芬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她凭借自己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在辩护过程中,她充分考虑到王X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且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尽力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认为,被告人王X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鉴于王X的认罪态度和退缴违法所得的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王X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与之前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及罚金。同时,王X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展现了王瑞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注重细节挖掘,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王瑞芬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法治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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