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其中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接手李X的案件,对她来说也是一次新的挑战。
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他与杜X有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便告知了杜X的丈夫杨X。杨X与李X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定协商。凌晨时分,双方在某门桥上发生口头纠纷,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李X驾车对杨X等人进行撞击,导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等人受伤,经鉴定,杨X构成轻伤二级,王X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
一审法院认定李X犯聚众斗殴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上诉,他认为自己驾车是要接走李X,并非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刘振宇律师作为辩护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刘振宇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她发现,在侦查阶段,李X供述是为避免冲突升级,张X让人把车开过来拉走李X,李X驾车撞击对方事发突然,且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同时,她也考虑到李X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等情况。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综合评判了各方观点。对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律师和李X的意见,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但对于李X是否为主犯,法院认为本案前因系李X引发,他又纠集人员,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应认定为主犯。不过,考虑到李X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这一结果让李X及其家人看到了司法的公正,也体现了刘振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案件,找出关键的突破点。同时,当事人也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案件信息。
刘振宇律师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专业科班出身的她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执业以来,她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正是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为李X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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