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和案外人正常交往,却被被告误解为插足其感情。被告为了发泄情绪,在抖音平台公开了原告的隐私信息,还一直用侮辱、诽谤性的语言辱骂原告,对原告的作品发表恶意评论。这引发了网络围观和骚扰,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还出现了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原告觉得自己没错,觉得这事儿能解决,所以决定维权。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被告反诉说原告侵害了其名誉权。原告慌了,自己明明只是在私下沟通中回应,并没有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怎么就成了侵权方了呢?她反复想不通,焦虑得不行,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处理得不好。
在朋友的介绍下,原告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承办过300多件案子。
班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而原告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班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原告固定证据。收集被告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坚称自己是合法维权,原告侵害了其名誉权。班律师则依据民法典,证明被告行为侵权,原告不构成侵权,围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律师费提出明确诉讼主张并抗辩反诉。原告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原告长出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网络发言要谨慎,别随意曝光他人隐私、辱骂他人。第二,遇到名誉权侵权,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精准固化电子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帮原告实现了完整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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