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劳务报酬拖欠问题时常困扰着劳动者。原告LX自20XX年至20XX年期间,为被告株洲市A公司承接的多个项目提供施工资料整理、报审等专职资料员劳务。本以为完成工作并对账结算后,就能顺利拿到应得报酬,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让他大失所望。于是,他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湖南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同时,她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尤其是在建设工程劳务纠纷等领域。
在这个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以“XX小学项目面积小、劳务费XXX元过高”为由,擅自酌减XXX元,仅判决支付XXX元。LX对此不服,委托张双意律师提起上诉。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
她紧扣证据效力、意思自治、合同相对性三大核心,构建了严谨的上诉方案。首先,锁定关键证据,捍卫结算效力。她重点提交了盖章结算单、中标通知书、劳动合同、资金支付申请单等证据,证实XXX小学项目XXX元劳务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A公司已盖章确认,法院无权擅自酌减。
其次,击破挂靠抗辩,确立责任主体。明确T某系挂靠A公司的实际施工人,LX登记为项目资料员,中标文书、劳动合同均指向A公司,应由被挂靠单位A公司直接承担付款责任。
再者,纠正一审错误,严守意思自治。上诉明确指出,一审法院无视盖章结算单,以“市场行情”为由酌减劳务费,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与证据规则,二审应予纠正。
最后,精准计算金额,固定诉请。将上诉金额明确为XXX元,数据清晰、依据充分,便于二审法院直接改判。
经过张双意律师的努力,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上诉意见,作出全额改判。撤销一审酌减结果,改判A公司支付LX劳务费XXX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绝大部分由A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LX全额劳务费得以最终保障。
本案实现了一审XXX元到二审XXX元的转变,成功追回被酌减的XXX元,是典型的“二审翻盘、全额支持”胜诉案例。张双意律师以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观点,说服二审法院全额改判,为当事人追回了被克扣的款项,实现了应得劳务报酬一分不少。
在建筑行业“挂靠用工、拖欠工资”高发的场景下,张双意律师明确了被挂靠单位直接担责规则,击破“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的常见抗辩,为资料员、农民工等劳务人员树立了维权标杆。她坚决捍卫盖章结算单的法律效力,强调民事主体应信守承诺,法院不得随意干预当事人合意,以专业代理维护了市场诚信与司法公正。
本案成为建设工程资料员工资、挂靠用工责任、结算单效力三类争议的经典判例,张双意律师的上诉逻辑与证据组合,为同类劳务维权案件提供了可直接复制的胜诉路径。她在建设工程劳务纠纷、二审改判领域的专业实力,通过本案的终审胜诉得到了充分展现,以严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守住了合法收入、兑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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