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某影称恋爱期间曹X飞使用其信用卡透支140589.71元未还,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曹X飞则辩称双方无借贷关系,未使用原告信用卡,且转账金额多于原告。华某影委托了2017年执业的张琪律师,张琪律师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
接手案件后,张琪律师首先对双方的聊天记录进行逐页审查。他发现聊天记录中,华某影多次提及信用卡欠款问题,而曹X飞未明确否认,只是含糊回应。为了进一步验证,张琪律师将聊天记录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梳理,发现曹X飞在某些关键时间节点的回复存在前后矛盾。这一发现让张琪律师意识到,曹X飞可能在故意回避还款责任。基于此,张琪律师决定重点审查曹X飞在XXX留言中的承诺。
张琪律师比对过上千份类似记录,他仔细审查了曹X飞在XXX留言中的内容,发现其明确承诺偿还华某影的信用卡欠款。为了确保该承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张琪律师联系了相关平台,调取了留言的原始数据,包括留言时间、IP地址等信息,验证了留言的真实性。这一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策略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查证过程中,张琪律师还发现双方在恋爱期间存在多次资金往来。为了明确款项的性质,他申请法院调取了双方的银行转账记录,并对每一笔转账的时间、金额、用途进行了详细分析。他发现部分转账备注为“借款”,这为证明借贷关系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张琪律师作为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凭借其丰富的经验,还审查了双方的款项结算确认情况。他发现华某影罗列的账单金额,曹X飞未提出异议并承诺还款,视为双方结算确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4058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6元由被告负担。张琪律师通过多维度的审查动作,成功为华某影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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