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xx年,在泰安市XX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山东XX公司承包了被告北京XX公司转包的泰安64xx部队工程(保障三队改造+文体活动中心),总包方为中国xx建设公司。因XX公司无施工资质,施工中又因付款争议停工,XX公司解约并另找第三方施工,双方就工程款、质量、违约金、费用承担等产生纠纷,XX公司还提出反诉索赔。案件案号为"(20xx)鲁09xx民初41xx号",适用简易程序。
接手本案的律师是杨蕾。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怀疑合同效力存在问题。她逐页翻看合同文本,仔细核对承包方的资质文件,发现XX公司并无施工资质。为进一步证实这一怀疑,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咨询行业专家,确认无资质施工会导致合同无效。
在庭审中,杨蕾律师精准主张合同无效,否定了对方工期违约索赔的基础。对于对方提出的质量不合格、违约金、脚手架费等反诉主张,她有力反驳。她将鉴定报告与施工记录进行对比,指出其中的矛盾之处;还致电鉴定机构核实鉴定过程的规范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蕾律师的主张,认定两份施工合同无效,XX公司需支付xx公司工程款281555.39元及利息,驳回xx公司对总包方的诉讼请求,也驳回了XX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杨蕾律师凭借多年承办超千件案件积累的经验,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和证据审查是关键。她正在构建一套针对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纠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