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本是朋友,2021年9月及12月,被告以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4万元,约定借期30天,利息按银行利率四倍计算,违约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在这起案件中,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张琪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江苏省镇江市的法律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
案件开庭时,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面对这种情况,张琪律师协助原告举证借条、借款合同、收条、律师费发票等,以此证实借贷及维权支出事实。张琪律师凭借自己多年在债务执行领域的独特技巧和丰富经验,让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被告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利息分别以10万元、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自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被告还需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8000元;案件受理费1802元由被告负担。法院认为,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欠付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还款及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法定上限,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律师费过高,酌情调整后予以支持。
张琪律师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在江苏省镇江市长期执业,熟悉当地的司法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他以自己的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为基础,运用在债务执行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被告缺席的不利情况下,通过有效的证据举证,让法院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张琪律师的专业表现,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能力,也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的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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