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教育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家长们为孩子的成长投入大量资金,然而退费难问题却让不少家庭陷入困境。原告A(监护人)与原告B(未成年人)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服务合同》,约定为孩子提供多项课程培训,服务期限三年,原告还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高额课程费用。
杨稳定,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4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教育培训退费这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行业认知。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孩子正常上课,完成部分课次后,被告A于2022年11月起无故停止全部课程,关闭教学场所,拒不告知复课时间,也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A已停止经营,且分公司无独立财产可供承担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于是原告委托杨稳定律师将被告A(分公司)及被告B(总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退还剩余课程费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并支付逾期退款利息,承担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进行了三点论证。首先,她指出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构成根本违约。在长期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她深知合同效力和违约认定的关键所在,通过对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的细致分析,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其次,她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说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一深度适用法律规则的做法,彻底解决了“分公司关门、总公司不管”的行业顽疾,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显著增强了赔付能力。最后,她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确保剩余课时费金额明确、证据充分,有力的主张被告应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
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的表现,不仅成功为原告挽回了损失,还确立了“分公司违约、总公司兜底”的裁判规则,为大量涉及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退费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她通过统一代理同类案件、标准化举证、集约化庭审,在多起关联案件中均实现全额退费加利息支持,形成了批量胜诉效果,彰显了专业稳定的办案能力。同时,她还通过诉讼将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维权成本判由被告承担,实现了家长“零成本维权”,降低了维权经济负担。她聚焦少儿教育培训消费纠纷,以专业法律力量保护普通家庭财产安全,帮助众多家长从“机构跑路”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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