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黄俊华律师是优秀法学科班出身,现为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自2022年开始进入债权债务化解领域,他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债务领域的律师。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债权债务相关案件200余件,债务化解案件占比约60%,还在商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行业与社会履职方面,黄俊华律师积极贡献力量。他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担任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实务经验覆盖重大民商事争议与复杂债务处置。此外,他还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令人印象深刻。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向吉贡XX供应猪肉,累计供货金额达122,808元。XX公司按要求开具发票,吉贡XX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71,340.5元未付,并否认买卖关系,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只是代付款。
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他收集微信群聊天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关键证据,指出即使孙X、张X不是正式员工,其行为也符合表见代理特征。吉贡XX系保供重点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对于“代付”说,黄律师也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X、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吉贡XX需支付货款71,340.5元。
还有一起遗产纠纷案件,2023年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对簿公堂。母亲名下119万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弟弟坚称母亲已赠与或用于日常开销。黄俊华律师收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还原资金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矛盾,黄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合常理,弟弟解释不应采信。同时,考虑到弟弟照顾较多,但主张“照顾≠独占”。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售房款为遗产,弟弟酌情多分,需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上海黄俊华律师秉持“有债务问题找黄律师”的执业理念,坚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如实告知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未来,他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更多法律难题,在上海的法律舞台上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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