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女士和刘先生在多年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来刘先生外出打工,两人分居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生子一直跟着韩女士生活,由她独自抚养。家里有套位于延吉市的房产,还有房屋贷款、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等共同债务。
韩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让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并让刘先生承担诉讼费用。她觉得分居多年,这些诉求合情合理,问题应该不大。可没想到,刘先生虽然同意离婚和孩子归韩女士抚养,房子也给韩女士,但在抚养费上,只愿意每月支付较低的金额,还对共同债务有异议,称已给过韩女士一笔钱,不愿再分担债务。这让韩女士慌了神,她自己和刘先生沟通,却没有结果,心里又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韩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航律师。刘航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韩女士提供的家庭支出记录里,有一笔刘先生转账给韩女士的款项,备注是“家用”。这看似平常的备注,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刘航律师指导韩女士固定证据,翻出了两人的聊天记录,里面也有关于这笔钱用途的交流;还调取了银行流水,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做好这些准备后,案子进入庭审阶段。
庭上,刘航律师指出,刘先生转账备注“家用”,说明这笔钱是用于家庭生活,不能算作他已分担的债务。结合刘先生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孩子的抚养费也应该提高。刘先生一方则坚持自己的观点。韩女士坐在旁听席,紧张得手心出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贷由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两人各承担xxxxxx元,刘先生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承担部分给付韩女士;案件受理费也由刘先生负担。听到判决结果,韩女士长出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家庭收支记录和转账备注要明确用途,别随意处理;第二,遇到纠纷及时咨询律师,专业意见很重要。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处理婚姻纠纷要注意保留关键证据,理性解决问题。在这个案子里,刘航律师抓住转账备注“家用”这个被忽略的细节,为韩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不愧是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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