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但受损的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比如说,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用同时和解或者是调解的途径。
在我国的《刑法》中对故意毁坏财物做了相关规定,其中对其构成要件,定罪和量刑做了详细的说明。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出现了下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是刑法所管辖的范围,因而可以被立案追诉,接受审判。
(一)造成公共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损失,并且所遭受的损失要在五千元以上的。这条规定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它清楚地划分出了刑法与民法所受该类案件的标准。它是从数额方面出发去界定这类案件标准的。
(二)犯罪者毁坏公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达到三次以上的;这是从该类案件的次数去界定的。通常来说,有故意毁坏公司财务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是不会被定此罪的,但是有的人钻法律的漏洞多次实施该行为,最后会导致无法以此罪来约束。
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刑法》又加上该条文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
(三)犯罪人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有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的。这种情形一般来说会在聚众打砸抢烧的案件中出现。其中,该类案件的首要分子一般会被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或者是其他。一般来说是不会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因为会被吸收。而其他参与者肯定是会被罚的,那么这个时候,对他们来说就不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那他们该定什么罪呢?这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而言故意毁坏财物的居多,所以在以往的判决中会有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接下来看有关的定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该罪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况不是那么严重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罚金这两个刑种。如果是犯罪的数额,这里的数额包括对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使物失去了使用价值。 如果造成的这种损失损失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犯罪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以上小于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行为人故意毁坏私人的财物,导致的严重情形,其中包括使遭受损失的人精神失常的情形;再比如行为人破坏了遭受损失的人的生产或者是经营设施,让遭受损失的恩人的基本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举个例子,行为人的行为使遭受损失的人停产或经营停止,进而导致其遭受重大损失,亦或者是行为人的破坏手段极其恶劣。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